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,根据《塔里木盆地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科研管理办法》规定及工作安排,实验室将组织对到期未结题的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验收的项目(见项目清单)。
二、主要根据项目《计划任务书》(合同书)和申请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、考核目标等进行验收。
三、结题项目需按结题要求提交书面结题材料,材料要求见附件。
四、凡合同期内未按要求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,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审批。
请项目负责人接此通知后,严格按要求精心准备,并将书面材料按要求于6月6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综合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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